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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出台职业院校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政策
    山东出台职业院校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政策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职业院校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培训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职业教育优势,加快培养培训更多安全生产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切实增强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夯实安全生产人才队伍基础,服务全省安全生产大局。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资源建设。鼓励职业院校会同行业企业,开发建设一批针对性强、务实管用的安全生产培训项目和课程教材资源;鼓励利用3D、VR、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发数字化培训资源,建设仿真实训系统;支持分行业建立安全事故案例库、制作安全警示教育片,多渠道整合培训资源,实现开放共享。 二是推进安全生产培训模式改革。推广“互联网+职业培训”模式,鼓励职业院校通过移动APP、线上线下结合等方式,开展碎片化、灵活性、交互式培训;开展“送培训上门”活动,提高受训人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和现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结合推进“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支持参训人员考取安全生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支持职业院校在煤矿瓦斯治理、尾矿库安全监测、危险化学品危害防控、消防应急救援等方面,校企共建一批专业、一批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或产业学院、一批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一批培训实训基地、一批技术研发和推广服务中心等。 四是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支持职业院校用好《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自主招聘政策,根据自身实际招聘安全生产领域的优秀人才,引进经验丰富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兼职授课或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五是扩大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模。鼓励支持职业院校增设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健全专业教学标准体系,深化校企“双元”协同育人,培养更多安全生产实用人才。 对培训成效明显的职业院校将在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及资金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并面向全省宣传推介经验做法。  
    2021-04-19
    48396
    广东:首家消防救援学院挂牌
    4月13日,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消防救援学院举行挂牌仪式。仪式上,肇庆市消防救援支队与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并为学校消防救援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顾问和委员会代表颁发聘书,与会嘉宾共同为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消防救援学院揭牌。 据了解,自2018年消防救援队伍改制以后,在国内地方高等院校组建消防救援学院尚属首例。探索“消地合作”办学,填补消防专业教学空白记者了解到,目前广东省高校在专门的消防救援类学历教育上还处于空白,全国也仅有个别高校开设相关专业,难以满足新形势下全社会对消防管理及应急救援的人才需求。 肇庆市消防救援支队积极与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领导探讨。早在2019年,肇庆市消防救援支队与学校联合提出的《走校政合作之路,育消防救援英才——关于构建新时代省(市)级消防人才和科技保障体系的探索》在首届“我为广东消防走前列做贡献”金点子征集活动中被总队评为“优秀金点子”,提出共同培育消防救援人才的设想。双方商定开展“消地合作”办学,在理论学习教育、消防人才培养、消防技术研发、消防宣传培训等方面广泛合作。 首批开设消防救援技术、应急救援技术专业 据了解,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大专层次的消防救援技术、应急救援技术专业已获得广东省教育厅备案批准。于今年3月份从学考开始招生,首批计划招生人数200人,学制三年,今年9月份入学。本科层次的消防救援类专业申请已按照程序报教育部评审、审批,计划于明年9月份招生。 组建的消防救援学院已聘请消防救援及相关专业专任教师10名,其中教授3名,副教授5名,硕士研究生2名;已建设消防救援专业实验实训室7间,并配置相关专业实验实训设备;规划新建专业实验实训室3间,目前已进入设备采购阶段。特别聘请全国消防工程专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消防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部消防救援局特约研究员、中国矿业大学教授朱国庆担任消防救援学院名誉院长。 全方面培养消防专业技术人才,提高全民消防素质 据了解,在地方高等院校组建消防救援学院在国内尚属首例。组建消防救援学院,可以有效填补广东消防专业人才培养平台的空白。肇庆市消防救援支队与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以“消地合作”的形式组建消防救援学院,开设消防救援技术、应急救援技术、消防工程等专业,通过高考招生的形式培养消防人才,视情增设消防指挥、应急管理等本科专业,扩大消防救援及应急管理专业群,丰富办学层次,扩大招生规模,培养全方位、多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除此之外,还能为消防救援队伍专业队建设、培训轮训、学历提升、在职教育等提供平台,其毕业生可以充实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队,也可以到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消防管理工作,直接为社会服务。学院可面向社会开展消防职业技能鉴定,为镇街消防机构人员、消防安全网格员、单位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人员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也可以结合广东各地消防救援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研发灭火、救援装备和火灾防控技术,将最新科技成果运用到消防工作中,提高消防救援工作水平。   
    2021-04-16
    52272
    江西:萍乡消防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十项措施
    为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提供更加便民、更优效能、更高质量的消防服务,江西省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坚持为民办实事为中心,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消防执法服务新模式,制定出台《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优化营商环境十项措施》。 一是优化行政许可服务。实施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容缺受理”“异地受理”机制。企业申报消防行政许可前,可向消防救援机构申请预检服务;监督检查人员严格按照企业预约时间到场检查,一次性告知企业存在问题,提高企业申报行政许可通过率。压缩审批时限,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审批时限由13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 二是重点项目精准指导。将全市县级以上的重点项目按属地原则,建立“一个重点项目,一个责任科(队)负责、一名防火干部联络”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急、难”问题。 三是推行便民利企检查措施。一是实行“预约”检查。检查当日应与被检单位事先约定检查时间,并一次性告知检查抽查内容。二是实行“错时”检查。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要错开运营高峰时段,选择在客流较小的时段实施检查。三是实行同步检查。与被检查单位事先沟通,尽量与消防设施例行检测或单位自查活动同步。 四是优化隐患排查“上门服务”。消防救援机构应企业邀请,可为企业提供火灾隐患排查上门服务,按照约定时间,消防监督人员现场指导帮扶企业单位查找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问题并制定隐患问题整改方案,填发《消防安全服务指导通知书》。企业邀请上门服务期间,发现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问题不予处罚。 五是规范服务指导和告知行为。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单位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明确告知当事人具体违法行为和隐患的危害程度,并与单位共同讨论研究整改措施。在未进入行政处罚程序前,严禁告知涉及罚款额度等内容,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六是优化火灾事故“调查举措”。在不影响火灾事故调查前提下,最大限度缩小火灾现场封闭范围,压缩火灾现场封闭时间;火灾事实清楚,当事人无异议,不涉及赔偿纠纷,无人员伤亡和放火嫌疑,不涉及保险理赔,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轻微的,可直接进行火灾简易登记,不予火灾现场封闭,最大限度减小火灾事故调查对企业正常运营产生的影响。 七是推行文书免费寄送服务。推行火灾事故认定、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法律文书免费寄送服务。单位和个人确认需要邮寄的,支队、大队应在做出决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法律文书交邮,邮寄费用由支队、大队承担。快递回执、快递签收网页截图应归档入卷。 八是落实检查培训“同步开展”。将消防安全培训融入日常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社会单位熟悉当中,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或社会单位熟悉时,同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指导企业有关人员开展火灾隐患自检自查自改。指导企业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强化微型消防站能力提升,定期对微型消防站开展实战能力培训,多种形式提升消防队伍初期火灾处置能力。结合防消联勤,提升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 九是提供窗口便民服务,畅通查询“绿色通道”。窗口应设置打印机、复印机,供申报人员免费使用;窗口应提供便民查询补办服务,市民可通过向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的方式,查询并核实消防行政许可文件。对于消防救援机构出具的行政许可文书遗失的,可申请复印件核实、补领服务。 十是畅通企业群众沟通渠道建立健全企业群众诉求响应机制,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畅通企业群众咨询、求助、建议和举报投诉渠道,建立完善举报投诉查处工作机制,及时回应企业群众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021-04-16
    52439
    山东: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消防执法营商环境的通知》
    为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落实部局研究消防“放管服”改革会议和深化消防“放管服”改革视频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消防营商环境建设,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优化措施规范服务窗口建设 凡地方政府设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应按要求设置消防服务窗口,明确负责人、配备工作人员,负责申请材料初步审查、受理、信息录入、办事登记、文书发放、查询统计、咨询服务等工作。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悉相关岗位业务,满足岗位服务要求。消防服务窗口要在明显位置公示业务范围、法律依据、工作流程、办事时限、审批结果和监督方式等内容,提供文书填写样本和纸质表格资料,提供电脑自助查询和在线咨询服务,印制发放办事指南,切实提高窗口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优化消防审批前置 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提交“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在实地检查时要重点核查该场所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自贸区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提交“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改为部门间核查,并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的通知》要求开展现场核查。 缩小消防审批范围 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含)以下、同一时间容纳人数不超过50人的公众聚集场所(不包括位于建筑四层及以上、地下一层的公共娱乐场所),可以不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但当事人主动申请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应予受理。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对本通知要求的可以不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的公众聚集场所,在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按照《消防法》第60条、61条依法处理;对应办理而未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以及未履行告知承诺制而擅自营业的,按照《消防法》第58条第四款依法处理。严格执行部局《关于对部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对情节轻微、当场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对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以及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件,实行集中法核,统一执法尺度;审慎使用临时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 完善消防监管模式 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服务指导为常态、以“互联网+监管”为支撑的消防监管模式。完善重点区域重点监管制度,认真贯彻总队《关于规范和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的通知》(鲁消〔2020〕161号),对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每半年检查一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完善政府购买服务“专家查隐患”制度,提请省市政府划拨专项资金,聘请专家查隐患;同时推行专家检查服务制度,建立完善总队、支队级消防专家库,开展专家教学培训式检查。 畅通民意表达渠道 省、市、县三级消防救援机构聘请党政机关、人大、政协、相关行业部门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大型企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代表作为社会监督员、行政审批效能观察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听取意见建议,提高消防监督执法效能。将96119热线与政府政务热线合并,每半年分析群众举报投诉、消防行政服务“好差评”等反映的问题线索,深入查找消防监督执法的突出问题,逐一提出改进措施,将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工作要求加强工作领导 营商环境建设是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推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优化消防执法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筑牢人人都是良好营商环境的建设者、营造者和受益者的思想共识,树立只要涉及消防事项的问题就要主动担当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单位、主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把优化消防执法营商环境各项措施与年度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并纳入年终业务考核内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确保消防“放管服”改革取得实效。 强化部门协同 要严格执行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对公安、民政、教育、行政审批等部门将消防审批设为前置的,要提请当地政府通过召开协调会、发送告知函等形式,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尽快调整相关规定,全面清理审批前置情况,确保优化服务措施落实落地。对当地政府要求消防救援机构配合认可场所消防安全的,要强化事后监管措施,对检查发现场所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抄告行政审批机关。对社会单位、群众反映的困难,在职责范围内的要主动解决,属于协助配合的要上前一步、积极沟通。 严肃工作纪律 要加强责任追究,用铁的纪律保障各项措施落实,清除执法积弊。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和消防监督员、消防文员不得懒政怠政,不得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影响消防“放管服”改革大局。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导致出现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事件,要严肃责任倒查,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责任
    2021-04-16
    5131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对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赛事作出统一安排。今年将组织开展一类职业技能大赛10项、二类职业技能竞赛77项,涉及224个职业(工种)。同时,还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全国新职业技能大赛等专项赛事。 《通知》指出,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贺信精神,以“新时代、新技能、新梦想”为主题,着力提高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坚持开放、公平、绿色、廉洁的办赛理念,创新竞赛形式、提高竞赛质量、推广竞赛成果,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通知》明确,对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各职业(工种)决赛单人赛项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名和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各职业(工种)决赛单人赛项前3名、双人赛项前2名、三人赛项第1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对获得相应名次的选手晋升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通知》要求,各竞赛主办单位要统筹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和各地对举办大型活动的要求,合理确定各赛事决赛时间和举办地,制定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强调各项竞赛要将公平公正公开作为办赛的“生命线”,建立健全竞赛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务求实效。同时,要求各地人社部门将选手赛前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范围,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此外,《通知》还对选手信息审核、竞赛奖励制度落实、赛事宣传推广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信息解读: 2021年4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37号),对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赛事作出统一安排。今年将组织开展一类职业技能大赛10项、二类职业技能竞赛77项,涉及224个职业(工种)。同时,还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全国新职业技能大赛等专项赛事。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确定的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安排,10项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中,包括建国以来首次举办的“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由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主办,竞赛职业(工种)包括灭火战斗员、应急救援员、搜救犬训导员、消防装备维护员、消防设施操作员和消防通信员等6个职业(工种),按照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安排,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决赛时间为2021年11月。  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对获各职业(工种)决赛单人赛项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颁发奖章、奖牌和证书,并按相关规定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对获各职业(工种)决赛单人赛项第6~20名、双人赛项第4~10名、三人赛项第3~7名的选手,按相关规定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的规定,竞赛主办单位要科学制定竞赛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技能要求命题,确保竞赛技术质量。按照目前已经颁布施行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竞赛职业(工种)中的应急救援员、消防设施操作员均已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搜救犬训导员颁布有《搜救犬训导员职业技能要求》XF/T3002-2020行业标准。  
    2021-04-12
    48752
    关于征求13项消防救援领域国家标准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关于征求13项消防救援领域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组织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完成《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密集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手提式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防火卷帘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防火卷帘第2部分:防火卷帘用卷门机》《防火卷帘第3部分:防火卷帘控制器》《火灾报警控制器》《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防火封堵材料》《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等13项消防救援领域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现将13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反馈意见请填写《应急管理标准项目征求意见表》(详见附件)并发送至电子邮箱sactc113@sina.com。联系人及电话:詹莹莹,010-83932688。附件:1、《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2、《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3、《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征求意见稿 4、《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5、《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征求意见稿6、《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7、《人员密集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征求意见稿8、《人员密集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9、《手提式灭火器》征求意见稿10、《手提式灭火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11、《推车式灭火器》征求意见稿12、《推车式灭火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13、《防火卷帘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14、《防火卷帘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15、《防火卷帘第2部分:防火卷帘用卷门机》征求意见稿16、《防火卷帘第2部分:防火卷帘用卷门机》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17、《防火卷帘第3部分:防火卷帘控制器》征求意见稿18、《防火卷帘第3部分:防火卷帘控制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19、《火灾报警控制器》征求意见稿20、《火灾报警控制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21、《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征求意见稿22、《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23、《防火封堵材料》征求意见稿24、《防火封堵材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2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征求意见稿26、《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27、《应急管理标准项目征求意见表》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         2021年3月30日
    2021-04-02
    51763
    住建部征求意见:县城新建住宅6层为主,最高不超18层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消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通知,就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公开征求意见。通知提出,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占比应不低于75%。县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  3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就《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意见指出,各地要按照意见要求,根据本地区县城常住人口规模、地理位置、自然条件、功能定位等因素明确适用范围,特别是位于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的县城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绿色低碳建设。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措施,细化有关要求,可进一步提高标准,但不能降低底线要求。十大举措如下: 一)严守县城建设安全底线。 县城建设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与安全,明确县城建设安全底线要求。县城新建建筑应选择在安全、适宜的地段进行建设,避开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地质和自然灾害易发的区域,并做好防灾安全论证。 二)控制县城建设密度和强度。 县城建设应疏密有度、错落有致,既要防止盲目进行高密度高强度开发,又要防止摊大饼式无序蔓延。县城人口密度应控制在每平方公里0.6万至1万人,县城建成区的建筑总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应控制在0.6至0.8。 三)限制县城居住建筑高度。 县城居住建筑高度要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占比应不低于75%。县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确需建设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应严格充分论证,并加强消防应急、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 四)县城建设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县城建设应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不挖山、不填湖,不破坏原有的山水环境,保持山水脉络和自然风貌。县城绿化美化主要采用乡土树种,实现县城风貌与周边农林牧业景观有机融合。充分利用县城自然环境,推进生态绿道和绿色游憩空间等建设。 五)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 县城新建建筑要普遍达到基本级绿色建筑要求。鼓励发展星级绿色建筑。加快推行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不断提高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推进老旧小区节能改造和功能提升。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推行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提升县城能源使用效率,大力发展适应当地资源禀赋和需求的可再生能源,推广清洁能源应用,推进北方县城清洁取暖,降低传统化石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例。六)建设绿色节约型基础设施。 县城基础设施建设要适合本地特点,以小型化、分散化、生态化方式为主,降低建设和运营维护成本。倡导大分散与小区域集中相结合的基础设施布局方式,因地制宜布置分布式能源、污水处理等设施,减少输配管线建设和运行成本,并与周边自然生态环境有机融合。 七)加强县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保护传承县城历史文化和风貌,保存传统街区整体格局和原有街巷网络。不拆历史建筑、不砍古树名木、不破坏历史环境。加快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及时认定公布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城片区和建筑,实施挂牌测绘建档,明确保护管理要求,确保有效保护、合理利用。 八)建设畅通的步行系统。 打造适宜步行的县城交通体系,建设连续通畅的步行道网络。打通步行道断头道路,连接中断节点,优化过街设施,清理违法占道行为,提高道路通达性。完善安全措施,加强管理养护,确保步行道通行安全。 九)营造人性化公共环境。 严格控制县城广场规模,县城广场的集中硬地面积不应超过2公顷。推行“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打造县城宜人的空间尺度。控制县城道路宽度,县城道路包括绿化带的红线宽度不超过40米。主要生活性街道沿街建筑与道路的高宽比原则上按1.5至2控制。 十)推行以街区为单元的统筹建设方式。 要合理确定县城居住社区规模,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因地制宜配置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探索以街区为单元统筹建设公共服务、商业服务、文化体育等设施,加强社区绿化、公共活动空间场所建设,打造尺度适宜、配套完善、邻里和谐的生活街区。
    2021-04-01
    50428
    中国消防协会团体标准《共享电动自行车充电站消防安全规程》送审稿审查会在北京召开
    2021年3月26日,中国消防协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团体标准《共享电动自行车充电站消防安全规程》送审稿审查会,中国消防协会副会长李引擎研究员任审查组组长。中国消防协会秘书长曹忙根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消防协会科技服务部王鹏翔主任主持会议。滴滴出行城市运输与服务事业群高级安全总监王迪和编制组主要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曹忙根秘书长向编制单位和评审专家们对中国消防协会团体标准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国家制定出台《标准化法》,确立了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使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团体标准有法可依,并得以大力推进。团体标准工作应大胆探索,先试先行,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团体标准以促进技术发展和行业企业间的公平竞争;团体标准的编制应严把质量关,其技术要求高于强制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他强调,此次会议审查的标准聚焦社会关注热点,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意义,希望专家们在审查的过程中严格把关,确保标准条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 会上,标准编制组介绍了征求意见情况,并对条文内容做解释和说明。专家组认真听取了编制组的汇报,对标准进行了逐条章的细致审查,从标准框架到具体内容仔细推敲;针对标准的部分条款提出质询,与编制组展开了深入讨论,提出了中肯的修改意见。专家组一致认为,团体标准《共享电动自行车充电站消防安全规程》的编制过程符合工作程序规定,送审资料齐全、完整;标准技术内容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填补了共享电动自行车充电站在消防安全标准领域的空白,对共享电动自行车充电站的设置、改造和运行管理具有实际指导意义;建议编制组按专家意见对标准送审稿加以修改、完善后,依程序报批。 王鹏翔主任最后发言,祝贺此次会议成功,并重申了中国消防协会服务企业、服务行业发展的理念,希望企业与协会之间加强合作,共同为消防行业发展做出贡献。     
    2021-03-31
    57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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