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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启动2021年度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辽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在总队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总队队务处及相关业务处室的大力支持下,于5月6日全面启动辽宁省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网上报名,6月1日按照国家最新标准规定全面恢复技能鉴定工作。 率先通过验收,全力开展鉴定。辽宁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坚决贯彻落实总队党委确立的“打造全国领先的职业技能鉴定场站”既定工作目标,全面启动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升级改造工作,于今年伊始顺利完成升级改造,并通过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验收组考核验收。部局验收组一行对鉴定站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认为辽宁站领导重视到位、升级改造迅速、工作成效显著、相应条件具备,与上海、福建、内蒙古等三地首批通过核准验收,批准开展鉴定。 夯实工作基础,提升综合效能。按照部局验收组意见并对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站配套条件》等国家标准规定,增配鉴定设施器材,安装固定IP专线,联通网络视频、音频云存储监控,优化预约报名终端,进一步提升鉴定工作科技化水平。此外,在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内部抽调业务骨干担任考评考务人员并结合《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内部考评员管理规定》(试行)、《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技能考核评分标准》开展综合素质教育培训,结合考区划分和线上考核考务系统优化考评、考务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鉴定工作综合效能。 出台刚性措施,严抓疫情防控。与总队疫情防控主管部门和辖区疫情防控部门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借助预约报名系统及短信发送功能,随时调整营区防控风险等级。以“营区隔离”“分时预约”“分时到达”“绿码通行”“体温登记”“全身消毒”“分散待考”“标段等候”“两米参考”“每日洗消”等十项疫情防控刚性措施为抓手,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鉴定工作。提请国家鉴定中心网站挂发《辽宁省鉴定疫情防控补充要求公告》,填写上报《健康应试承诺书》,科学合理做好相应疫情防控工作。    突出服务保障,营造暖心环境。对预约报名软件系统进行升级,增设考生精准预约及证书邮寄地址采集模块,更新考生信息采集内容,使考生能够精准预约、精准参考,减少等待时间。为参考考生设立单独进出通道、绿荫长廊和进场等候长椅,并以崭新、明亮的鉴定场站、考场、待考环境迎接考生参考。待考区设立服务大厅、直饮机、便民服务台、空调等保障设施,为考生营造舒心、暖心的考试环境。不断优化完善国家技能鉴定“一体化”平台与我省预约报名缴费系统衔接,拓展证书邮寄模块,确保考生报名、参考、取证只需“跑一次”。开通两部固定热线咨询电话,及时回复、解答考生关于报名、考试等环节不明事宜。  下一步,辽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将及时总结经验,不断优化考评考务流程,进一步提升鉴定工作质效及便民利民服务效能,坚定“争先竞位”工作理念,站稳国内领先鉴定场站第一方阵,为辽宁消防救援事业再上新台阶贡献力量。    
    2021-06-08
    51994
    人事考试网:消防电子证书上线,纸质版证书不再发放!
    近日,广东省人事考试网发布了2020年度专业资格考试电子证书上线通知,一些专业今后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其中包括一级消防工程师。 详情如下:  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广东考区合格人员的电子证书已上线。登录电子证书系统(网址:https://ggfw.gdhrss.gov.cn/zjzsh/)后,合格人员可点击“我的电子证书”查询、下载和打印电子证书;第三方可点击“证书验证”验证电子证书信息的真伪。 咨询电话:020-37605711(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2021年5月18日广东省职业资格电子证书有关事项 一、实施范围 对于在我省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合格人员,通过广东省电子证照系统制作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电子合格证明,同时,由国家统一制发纸质证书;我省自行组织的二级建造师和二级注册计量师等资格考试,通过广东省电子证照系统制作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二、电子证书管理 (一)证书效力 电子合格证明和电子证书(以下统称电子证书)在全省范围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其他任何形式的电子再转换版本,不具备同等效力。 (二)证书的获取、使用和验证 1.证书获取:合格人员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事考试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 2.证书使用:使用时持证人可直接出示电子证书或其纸质打印版。 3.证书验证:社会机构或个人等第三方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对电子证书信息真伪进行验证。 (三)证书补办 对于遗失的纸质证书,已实行电子证书试点的,原则上不再补办纸质证书。确因工作需要,或对于暂未实行电子证书试点的考试项目,持证人员可按照原规定程序向证书发放机构提交相关材料申请补办纸质证书。 为顺利开展电子证书试点,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推广和咨询说明工作。对试点中遇到的问题,要注意收集研究,并及时反馈省人社厅人事考试局。  证书样式  
    2021-06-04
    56551
    关于发放2019年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预通知
    各位考生: 2019年6月、9月、12月批次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已经通过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并制作完成,将于近期发放。现就证书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浙江)站(以下简称“鉴定站”)报名参加2019年6月、9月、12月批次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合格,并经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通过的考生。详细名单请查看附件。 二、发放方式 为满足广大考生需要,方便考生尽快取得证书,将通过自取或邮寄方式进行发放。考生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领取证书: (一)自取方式 1.领取地点:绍兴市越城区育贤东路1188号(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提供资料: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3.取证时间:6月21日起,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邮寄方式 即日起,我站将委托邮政系统客服,通过考生报名时预留的电话号码核对个人信息及邮寄地址,邮寄费用(费用标准:省内15元,省外21元)由考生自理,由邮政公司通过到付方式收取。请相关考生留意邮政系统客服电话或短信。如需更改预留的手机号码,请拨打鉴定站咨询电话:0575-88226025、0575-88226038、0575-88226039、0575-88226040、0575-88226042。 三、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根据上级要求,本次证书不再允许他人委托领取。同时,证书邮寄仅允许“一对一”邮寄,由本人签收。 (二)因本次发放的证书数量较多且人员集中,为保证证书发放有序、及时,我站将增派工作人员,按顺序依次进行核准邮寄,请大家耐心等待。 (三)自取和邮寄方式均需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请提前做好准备。 (四)如有不明之处,请拨打鉴定站咨询电话:0575-88226025(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浙江)站                                         2021年6月1日
    2021-06-01
    55659
    辽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1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疫情防控补充公告
    广大考生: 根据辽宁省及沈阳市疫情防控相关部署要求,为确保广大考生安全鉴定、规范鉴定,现对参加辽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1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的考生提出如下防疫要求: 一、考生入场时须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绿码和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经测温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 二、14天内有重点关注地区(包括但不限于辽宁省营口市,安徽省合肥市、六安市,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7日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测温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 三、14天内有中高风险或重点管控地区(包括但不限于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及盖州市陈屯镇,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及六安市裕安区、金安区,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及深圳市盐田区)旅居史或境外来沈的考生,要按照辽宁省及沈阳市疫情防疫政策进行医学隔离,本批次鉴定暂不对其开放。 四、所有考生须下载并签署《健康应试承诺书》,考试入场时交鉴定站留存。考生需对承诺事项、核酸检测报告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考评期间,考生除验证身份环节外,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避免身体接触和不必要的沟通交流。考评结束后从考生专用通道离开,不得逗留。 六、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辽宁省及沈阳市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信息。 七、因系统原因,考生一旦缴费成功将无法退费,对于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请慎重缴费及预约。 为确保参考考生及相关考评、考务人员安全鉴定、规范鉴定,因疫情防控、鉴定程序等因素给考生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考生请于考试当日早上8:30到鉴定站报到参加理论考试,下午2:00到鉴定站报到参加实操考试,迟到半小时以上,不允许入场参加考试。 地址及联系方式辽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北街277号联系电话:024-83990671  13998903119(工作日8:30-11:30,14:00-17:00)。附件:《健康应试承诺书》                                            辽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1年5月27日
    2021-05-28
    66187
    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全面启动2021年度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
    5月24日,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全面启动2021年度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这是消防救援部门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职能后,首次采用《消防设施操作员(2019版)》标准开展的鉴定。本批次我区共有600名新报名考生和1531名2019年度历史遗留考生参加鉴定。 为确保本批次鉴定工作安全顺利的开展,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始终秉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多措并举,创新工作方法和形式,配齐配强专职人员,统一评判标准,优化鉴定流程,保障疫情防控,为高标准、高要求、高效率的开展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筑牢基石。一是以服务为宗旨,竭诚为民。总队申请专项资金,对考生采用免费鉴定,一网通办,减轻群众负担。通过多种形式渠道发布考生须知,告知准确参考时间、规则、注意事项及疫情防控要求。针对首次报名的考生,安排其上午参加理论统考完毕后,于当日下午参加技能操作考核,缩短参考时间周期。配备专人进行身份核验、体温测量、行程码出示等工作,引领考生安全顺利入、出场。二是以质量为核心,规范鉴定。总队鉴定站先后两次组织考评员开展集中培训学习,深化学习了《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考核评分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操作考评手册》、技能考核手持终端操作运用、鉴定现场管理以及异常情况应急处理等,进一步提高了考评员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三是以措施为导向,明确分工。内蒙古总队坚决贯彻落实部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部署要求,召开职业技能鉴定考前考务会议,明确鉴定工作人员职责,严肃考风考纪,提升服务意识,细化责任分工。组织专人对理论统考和技能操作考核区域的所有有设施进行维护、保养、调试,确保鉴定设施完整好用。 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是目前全国首批开展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四个鉴定站之一。下一步鉴定站将以此次鉴定为契机,进一步继续改进方法,加快推出多项便民利民措施,更好地服务于民,保障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顺利开展,努力提升社会从业人员素质水平。   
    202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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