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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鉴定站恢复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
    近日,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布了鉴定期间疫情防控的公告,恢复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试。此前,北京、重庆、江苏、甘肃也已发布恢复鉴定工作的通知。 全文如下↓↓↓ 广大考生: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卫健委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做好鉴定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参考考生安全,结合我省实际,现对鉴定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如下:一、所有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考生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的防控措施,方可参加鉴定考试。二、除重点疫情地区外,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的地级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考生,抵黔后分类落实“五天三检”措施,方可参加鉴定考试。三、省内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市、州考生不能按时参加鉴定考试的,须主动向鉴定站报备,并提出延后鉴定的申请,方可参加后期考试。四、所有考生需持有省内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鉴定,并于考试当日8:30到鉴定站报到。五、自4月以来因疫情原因推迟考试的考生,具体考试时间,鉴定站将以短信通知和网上公告方式另行通知各位考生,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短信,且随时关注“贵州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网”(www.gzxfjdz.cn)了解最新考试公告。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工作日咨询电话0851-84603848节假日咨询电话饶主任:15285567686赵组长:18198232119
    2022-04-18
    46747
    关于收集整理2019年遗留考生信息的通知
    各位考生: 因近期陆续收到部分考生反映2019年单科成绩合格未安排补考及双科合格未发证等特殊情况,为认真对待2019年考生遗留问题,现再次收集整理2019年在河南鉴定站参加过双科考试(单科成绩合格)且未参加过补考的、或双科合格(含补考合格)未发证学员信息。上报的各位考生另需上报一份情况说明,详细说明参加各科考试的具体日期,尤其是实操考试请具体到上午或者下午。已在2019年积压考生名册内的无需重复上报(此名单为原鉴定站遗留,名册内部分考生无信息,请考生看到后及时与鉴定站联系,以免影响考试),如还有其他特殊情况请一并上报,上报表格请查看附件1、附件2。鉴定站会根据上报情况进行逐一核实,并将情况反馈至鉴定指导中心协调解决。 请各位考生看到此通知后尽快整理上报,并于本周四(4月14日)下午下班前反馈至鉴定站(793168625@qq.com)。本次为最后一次收集整理遗留考生信息,请各位考生必高度重视,此次未按时上报的过后不再统计协调处理。 鉴定站联系电话:0371-65715119、0371-55652119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2年4月13日 附件:附件1初级遗留考生上报名册模板.xlsx附件2中遗留考生上报名册模板.xlsx附件3河南鉴定站2019年积压考生名册.xlsx
    2022-04-15
    49834
    注意啦!又有两省恢复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
    近日,江苏、甘肃两地发布了关于恢复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的通知。此前,北京、重庆鉴定站也已发布恢复鉴定工作的通知:北京、重庆两地恢复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试。 江苏 各位考生:因南京市已处于全域低风险地区,我站将逐步恢复鉴定工作,于2022年4月15日起,周末无休每天四次八场(每场间隔1.5小时,不少于30人且不大于40人)滚动开展,有序恢复南京地区历史遗留(原理论成绩合格,尚未进行实操鉴定)初级考生线上实操鉴定工作,参考人员名单及考核安排,江苏站另行通知。 历史遗留考生中符合补考资格,有序进行线下实操鉴定,如补考不合格则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考核计划,重新报名预约鉴定(实操补考内容均按2019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标准执行),补考人员名单及考核安排,江苏站另行通知。 有序恢复鉴定期间考生参加鉴定时,须持有南京市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行程码及健康码(绿码且不带星号,近十四天无南京市区域外旅居史),若此三项中有一项及以上异常,将无法参加本次鉴定,请取消前往鉴定站参加鉴定的行程。受疫情影响未能按原计划参考的其他考生待疫情趋缓另行通知,感谢广大考生的理解与支持! 甘肃 各位考生: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定于4月20日开展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为了解决因为疫情延迟鉴定的影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鉴定站实行多场次、多频率、全时段的考试工作,望广大考生给予理解和支持。 一、鉴定时间4月20日(包含)起考生以准考证安排的日期参加鉴定考试。4月20日以前因为疫情影响未参加鉴定考试的人员,请按原准考证的日期和考试时段顺延两个月整,即于6月份参加鉴定考试,周末正常工作。例:原4月11日上午08:30的考生,请于6月11日上午08:30参加考试;原4月12日晚上18:30的考生请于6月12日晚上18:30参加考试。依此类推。因疫情防控考生需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侯考,请合理规划出行时间,迟到30分钟及以上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鉴定方式根据《消防设施操作员(2019版)》国家职业标准,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核和技能操作考核。(一)理论知识考核:初、中级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线上机考方式。        (二)技能操作考核:1、报考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初级的考生,技能操作考试为线上虚拟仿真实操考试,理论机考结束10分钟后参加线上技能操作考试。2、报考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中级的考生,当天上午参加过理论机考的人员,于下午14:30继续进行技能操作考试。下午参加了理论机考的人员,于次日上午08:30进行技能操作考试。 三、疫情防控要求根据甘肃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请各位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全程佩戴口罩,现场扫描场所码(绿码)和电子测温采集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从专用通道进入考场待考区等候,考生之间应避免身体接触和不必要的交流。进入考场后请使用现场准备的防疫物品进行消毒,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不得逗留。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鉴定:(一)考生进入考场前未获取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以及扫描“场所码”非绿码的人员;考试当天测量体温超过37.2℃的人员。(二)鉴定考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接、次密接人员。(三)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或者故意隐瞒行程前来参加考试的人员;凡是违反以上防疫要求的将不得参加考试,造成违法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工作电话:0931-7660119    目前北京、重庆、甘肃、江苏四地已明确发布恢复国考的通知后续其他鉴定站的动态我们会持续更新大家一定要关注哦
    2022-04-14
    43843
    广西、福建两地发布关于领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近日,广西、福建两地相继发布了关于领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详情如下: 广西 2021年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已制证完毕,广西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将于近日开展证书发放工作。请考生登陆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进行查询,查询到证书信息人员即可领取证书。以往批次未领取证书同时发放。现将证书领取方式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采取现场本人领取、现场委托他人代领、邮寄领取三种方式。现场本人领取仅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即可。 为降低疫情防控风险,邮寄领取的人员请附件2要求将邮寄委托书、证书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473676224@qq.com。未按要求格式填写、字迹不清晰无法辨认、提供附件不全的邮件不予受理。 二、现场领取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7:30。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6号广西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三、相关要求(一)职业资格证书是对技术人才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的结果,是人才求职、任职、用人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证书需由考生本人进行领取,无本人授权不得由社会培训机构、用人单位、他人代领。 (二)邮寄可能会有丢失风险,且证书无法补办,为降低风险,证书邮寄一律采用邮费到付,如拒收或退回不做第二次邮寄,须本人联系鉴定站(0771-5712119)后自行领取(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政策确定是否可现场领取)。 原文链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288    福建 各位考生: 参加2021年度第二、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的2019年度历史遗留考生,经鉴定合格的职业资格证已到达鉴定站。请本批次人员认真核对附件的人员名单,尽快到鉴定站领取。相关领取方式如下: 一、邮寄领取(一)请登录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福建)站官网的个人中心完善个人的证件邮寄信息,到“个人中心--我的证件”申请领取。 (二)请关注“福建消防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微信公众号,在“技能鉴定--证书领取”板块进行申领。 提醒:按要求报送的个人信息必须为考生本人信息,否则证件接收过程中将自动退回。  二、现场领取需要进行现场领取的,请在工作日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7:30)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到鉴定站领取。领取前请与鉴定站联系:0591-22860060。 原文链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287
    2022-04-13
    43781
    内蒙古鉴定站发布2022年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生须知
    近日,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发了2022年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生须知。  全文如下↓↓↓ 各位考生: 经报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并批准,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决定于4月18日起开展2022年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2022年4月18日—6月30日(一)首次报名考生登录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一体化业务系统(http://xfhyjd.119.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日期以准考证日期为准。请考生按照短信提示规定时间内进行考试时间预选,2022年第一批次因疫情遗留考生,请点击补考报名进行时间预选。预选后请考生请登录账号查看预选结果,预选不成功系统将自动派位。(二)理论机考时间:2022年4月18日—6月30日每日安排三场考试,请参加理论机考的考生于考试当日提前一小时到达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大门门口进行考前准备工作:第一场:09:00-10:30,8:00前到达第二场:14:00-15:30,13:00前到达第三场:18:30-20:00,17:30前到达(三)技能操作考核:2022年5月5日-6月30日每日三场:请参加技能操作考生于考试当日提前30分钟到达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大门门口进行考前准备工作:第一场:8:30开始,8:00前到达第二场:14:30开始,14:00前到达第三场:18:30开始,18:00前到达(四)首次补考考生考试时间以《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2022年第二批次补考时间安排》为准,按照指定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考试,无需打印准考证;(五)2019年9月、12月批次历史遗留补考考生(包括初级、中级)具体考试时间以《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2019年9月、12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补考技能操作鉴定时间安排》为准,4月15日起可登录http://www.nmglyrl.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前白庙村(呼凉公路)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三、考场规则(一)考生需同时持准考证和身份有效证件(如: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驾驶证)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复习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物品不得带入考场;(二)非内蒙古籍但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考试当天需出示由当地社保局开据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相应年限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详细载明社会保险投保人的电脑号、身份证号、参保起止时间及缴费金额。社保证明必须由社会保险电脑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才有效)。补考考生无需携带;(三)考生须按照指定时间到达考试地点,进行体温测量、青城码验证及点名工作,由工作人员统一带入考区,迟到30分钟以上禁止进入考区,完成鉴定考试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考核区,不得在附近逗留谈论,考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引领离开考区;(四)首次报名考生须熟记报名注册用户名及密码,理论机考前需要登录考生个人账户方能开始考试;(五)首次报名考生理论机考完毕后,考生可实时得知成绩,通过者由工作人员确认后在本人准考证上加盖公章,理论未通过者不得参加技能操作鉴定;(六)首次报名初级/五级工考生理论机考完毕后,通过者可自愿选择线上虚拟仿真实操考核或线下实操考核。选择线上考核的考生可在理论考试结束后,休息30分钟进行线上技能操作鉴定。选择线下实操考核的考生计划于5月5日至6月30日进行考核,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七)初级技能线上考核是指初级考生可以通过电脑操作的形式完成实操考核。为帮助广大考生熟悉了解线上考核操作方式,官网(xfhyjd.119.gov.cn)【考试服务】板块同步发布系统操作讲解视频和操作练习软件,考生可点击视频收看操作讲解也可下载操作练习软件进行操作练习。目前根据其他省市考核结果统计,线上虚拟仿真考核合格率优于线下实操考核合格率,请初级鉴定考生优先选择线上实操考核;(八)首次报名中级/四级工考生理论机考完毕后,考生需携带加盖公章的准考证参加当日或次日的技能操作考核;(九)考核区域内全程启用视频、音频监控设备,不得任意调换、移动考位,不得与其他考生作语言、文字、动作等交流,严禁录像、摄像、拍照,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反动、淫秽制品等进入考区,违反且不听警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十) 考生应当配合和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安排,保持考试秩序,自觉维护候考区、鉴定区秩序,尊重考评人员。对扰乱秩序、用语言或行为威胁考评人员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十一)请身体欠佳的考生(例如有心脏病、冠心病、胃病等容易发生危险的疾病)携带所需药物,考试期间如有不适请及时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 四、疫情防控要求(一)呼和浩特市区以外考生抵达、离开呼和浩特市的疫情防控要求,请按照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要求执行;(二)考试当天需进行以下疫情防控检查:1、佩戴口罩,现场上交考试当日前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无效),两次核酸报告间隔时间≥24小时,并在空白处签本人姓名和联系电话;2、出示“青城码”且为绿码,并进行体温检测(37.3℃以下者);3、出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电子凭证,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要持接种禁忌证明。(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鉴定: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2、鉴定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3、鉴定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旅居史;4、鉴定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持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四)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三个工作日向鉴定站提出延期申请。 原文链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284
    2022-04-12
    45552
    江西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领取2021年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省2021年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已制证完毕,江西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将于近日开展证书发放工作。请考生登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网站zscx.osta.org.cn进行查询,查询到证书信息人员可以领取证书,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此次证书发放全部采用邮寄方式,现将证书领取方式通知如下: 一、邮寄时间即日起至5月15日,每周统一邮寄。 二、邮寄方式邮政EMS到付。请填写邮寄地址统计表(附件1),并同时将取证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1943924540@qq.com。 三、相关要求(一)职业资格证书是对技术人才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的结果,是人才求职、任职、用人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证书需由考生本人进行领取,无特殊情况不得由他人代领,不得由社会培训机构、用人单位代办、代领。(二)邮寄可能会有丢失风险,且证书无法补办,为降低风险,证书邮寄一律采用邮费到付,如拒收或退回不做第二次邮寄,须本人联系鉴定站(0791-85706252(工作日08:30-11:30,14:30-17:00)。)后自行领取(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政策确定是否可现场领取)。(三)证书须妥善保管,证书内容要保持清晰、整洁,对被涂改、转让的证书,一经发现,将吊销职业资格证书。 附件:1.取证邮寄地址统计表                                               江西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2年4月8日附件:取证邮寄地址统计表.docx
    2022-04-08
    47764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公告
    为便于广大考生及时了解鉴定考试有关信息,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疫情影响,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新疆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决定推迟2022年第二批鉴定工作,未缴费考生可登录系统继续完成缴费,具体考试工作待疫情平稳后择期开展。后续鉴定考试工作请持续关注“新疆消防”微信公众号或网站xfhyjd.119.gov.cn,新疆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时发布考核相关公告。  二、为进一步提高鉴定承载力,加快考核进度,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技能考试采取线上虚拟仿真考核方式,鉴定地点在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线上虚拟仿真考核详见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一体化业务系统官方网站中【考试服务】板块同步发布的“初级技能虚拟仿真考核”和“虚拟仿真学习客户端”,考生可点击在线学习也可下载客户端进行练习。 三、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将重点对违规培训、收费、宣传等情况进行专项治理。在此,重申提醒:凡是承诺包通过、包拿证、交钱就能办证的,均为不实宣传,广大考生要提高警惕,谨防受骗。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版)》,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试取消了对培训期限、培训师资、培训场地等要求,凡符合从业时间或学历要求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鉴定。目前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严格执行“培考分离”制度,消防培训学校与消防鉴定机构无隶属关系。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2年4月6日
    2022-04-07
    48237
    公告
    (2022年第2号) 为便于广大考生及时了解鉴定考试有关信息,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疫情影响,目前全国多地消防鉴定机构按照当地防疫部门要求暂停了考试工作,考生可通过鉴定指导中心官网或查阅当地官网了解有关情况。指导中心将持续督促指导各鉴定机构,随时关注疫情变化,一旦条件允许立即组织开展鉴定考试,并优化鉴定考试流程,增加考试场次和频率,请广大考生予以理解和支持。 二、为进一步提高鉴定承载力,加快考核进度,前期研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虚拟仿真实操考核系统(初级)已正式上线运行,操作指导视频可在鉴定指导中心官网【考试服务】板块查询下载。此外,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鉴定需求评估,部分鉴定机构扩大了鉴定规模,增设了鉴定站点。下一步,实操考试将采用线上+线下+多考点同时进行,有效缓解考生积压问题。 三、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将重点对违规培训、收费、宣传等情况进行专项治理。在此,重申提醒:凡是承诺包通过、包拿证、交钱就能办证的,均为不实宣传,广大考生要提高警惕,谨防受骗。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版)》,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试取消了对培训期限、培训师资、培训场地等要求,凡符合从业时间或学历要求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鉴定。目前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严格执行“培考分离”制度,消防培训学校与消防鉴定机构无隶属关系。为方便广大考生报名,鉴定指导中心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系统已开通运行。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改革优化鉴定工作,推出更多便民、利民、惠民举措始终是我们努力的方向,欢迎广大考生在网站平台上留下您的真知灼见,我们将全程跟踪、吸纳和处理。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2年4月2日    
    2022-04-06
    46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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