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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鉴定站关于恢复2022年11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的公告
    11月11日,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布了关于恢复2022年11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的公告。  各位考生: 2022年11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工作将于11月14日恢复鉴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11月批次考试时间为11月14日(含)以后的考生及补考考生请及时下载准考证,按照准考证的时间按时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理论考试时间为14:00的考生需在上午9:00参加技能考试,考两科的考生必须在考试当日上午8:30分之前到达考点。所有考生均在一天内完成所有科目考试。补考考生按照准考证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未按时到达考点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缺考处理。 二、因疫情影响准考证考试日期为11月1日--11月11日的考生,如需在本月参加考试请提前两天扫二维码在线预约考试并在线登记,根据鉴定站的承载能力,每天都有人数限制,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预约截止时间为每天17:00(如15日参加考试,须在13日17:00之前完成预约),预约时间提交后无法更改,须按时参加考试,无故不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缺考处理。若想迁移至后续批次考试的考生无需在线登记,鉴定站将会整体进行迁移并发布公告。考生需在考试当日早上8:30分之前到达考点。未按时到达考点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缺考处理。 请扫下面二维码进行在线登记:  三、因疫情影响2022年10月批次准考证考试日期为10月21日--10月31日的考生,将迁移至2022年12月批次参加考试。请在11月底根据短信提醒重新选择考试时间。 四、恢复考试后,因疫情仍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需提前两天下载缓考申请书、自愿迁移承诺书(附件1)并填写完整和相关资料一起发至鉴定站邮箱,鉴定站统计完后统一上报部局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考试时间将根据指导中心的安排进行迁移,届时会发布考试公告,请注意查看。 五、根据我省疫情防控要求,请参加考试的所有考生务必佩戴好口罩,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出示行程码、健康码、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参加考试。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从专用通道进入考场待考区,考生之间应避免身体接触和不必要的交流。进入考场后请使用现场准备的防疫物品进行消毒,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不得逗留。 以下情形不得参加考试:1.健康码非绿码的、行程码非绿码的、无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3.鉴定前14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4.鉴定前7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旅居史;5.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或者故意隐瞒行程前来参加考试的人员;凡是违反以上防疫要求的将不得参加考试,造成违法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地址与联系方式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草滩街道元凤二路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电  话:029-86182506邮  箱:sxxfjdz@163.com 为使考生便于掌握考试信息,陕西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公众号将提前一天公布次日因疫情影响预约考试成功的考生人员名单,请扫码关注公众号,在技能鉴定栏了解鉴定考试最新动态。 原文链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567
    2022-11-11
    29531
    第六届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隆重召开
    在习近平总书记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致训词四周年和第31个全国消防日到来之际,11月9日上午,应急管理部隆重召开第六届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对149个先进集体、195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应急管理部党委书记、部长王祥喜出席会议并讲话,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郝军辉主持会议并宣读《应急管理部关于表彰第六届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黄玉治、周学文、蒲宇飞、宋元明、琼色、张永利等部领导出席会议。  王祥喜指出,第五届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开展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消防事业改革发展守正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广大消防救援人员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坚定扛起保民平安、为民造福的职责使命,经受住了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出色完成了一系列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任务,彰显了主力军国家队的时代风采。各地各部门关心支持消防工作,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公益消防事业,为维护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他代表应急管理部党委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全体消防救援人员和广大专兼职消防工作者、消防志愿者表示诚挚问候,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消防事业发展的各有关部门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王祥喜强调,党的二十大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对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等作出重大战略部署,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消防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提高消防安全治理水平,合力守护人民幸福平安、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王祥喜要求,全面提高消防安全治理水平,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消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服务中心大局,主动把消防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置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来谋划和推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发挥党的优势,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最大限度统筹调动各方面资源,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必须积极推进消防安全工作机制创新,健全优化事前预防机制,进一步完善消防责任体系,把好消防安全源头关,对各类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健全优化消防执法机制,持续深化消防“放管服”改革,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模式,聚焦大型综合体、高层建筑、石油化工、人员密集场所等高风险场所和领域,实施分类监管、重点监管、精准整治;健全优化联动处置机制,加强部门互联互通、军地协同联动、重大风险联防联控,全面提高大火巨灾防范救援能力。必须大力推动消防救援力量多元协同发展,建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加快队伍整合改革,优化力量布局,打造尖刀和拳头力量;支持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加快出台支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壮大政府专职队、企业队、志愿队以及社会应急力量;注重提升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千方百计调动起、发挥出、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群众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灾害事故的能力。必须持续夯实消防工作基层基础,进一步健全法规政策,加快推进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完善重点领域消防配套技术标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十四五”消防工作规划实施,持续强化消防基础保障能力;强化科技引领和人才支撑,推进消防科技自主创新,健全消防领域人才培养体系,为推动消防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提供新动能。 表彰大会上,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街道办事处主任史龙、江西省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叶坪旧址管理处副主任黄露芬、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特勤大队大队长周宏宇作为先进集体代表发言,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旭阳大道消防救援站消防员闫赞成作为先进个人代表发言。 
    2022-11-10
    28407
    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启动消防宣传月活动
    11月1日上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召开2022年全国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视频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动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重视消防工作、参与消防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应急管理部部长王祥喜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紧紧围绕“抓消防安全、保高质量发展”主题,充分发挥各种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发展壮大消防群防群治力量,营造各界关心、各方参与的良好氛围,提高消防安全治理效能,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作出重要部署。消防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置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局、置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来谋划推进,加强消防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要创新宣传教育手段,融合运用各类新媒体平台,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宣传直抵人心。要聚焦突出问题,强化群死群伤火灾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强化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居民自建房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培训,强化中小学生、空巢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安全宣传,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会议强调,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关键要落实到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上。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结合消防宣传月活动,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整治,发动各方面力量扎实开展冬春防火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高层建筑火灾、大型综合体火灾、餐饮场所燃爆、民宅群死群伤等重大火灾。要突出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格落实责任,严格秋冬季进山人员和火源管控,严防人为因素导致火灾。要全面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突出抓好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工贸和建筑施工、渔业船舶、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主动排查化解安全隐患,全力稳控安全形势。消防救援队伍要保持枕戈待旦、快速反应的应急状态,安全高效处置各类险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上,观看了全国消防宣传月主题汇报片,视频连线了北京、吉林、江西、广西、陕西、广东等6个活动现场。宋元明、郝军辉、徐平、琼色等应急管理部领导出席会议,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共青团中央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和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省市区安委会和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等在分会场参会。
    2022-11-03
    28063
    天津鉴定站关于恢复2022年11月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的公告
    11月2日,天津市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布了关于恢复2022年11月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的公告。  尊敬的各位考生:为确保各位考生身体健康,全力推进我市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经报相关部门批准,我站将于11月7日恢复2022年11月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按时参加鉴定考核。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各位考生按照准考证上日期来参加考试,已经错过考试日期的按照本通知附件1、2中的安排,来参加考试。(一)理论考核时间于11月7日至11月30日,组织开展理论考核。其中,上午考核时间为8时30分至12时;下午考试时间为13时30分至17时。(二)实操考核时间1.中级实操考核时间。中级实操考试采取与理论考试交替进行的形式,上午参加理论考试的考生,当天下午进行实操考试;下午进行理论考试的考生,当天上午进行实操考试。上午考核时间为8时30分至12时;下午考试时间为13时30分至17时。2.初级实操考核时间。鉴于部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求初级实操鉴定考核需采取线上操作模拟仿真系统进行,为避免考核时间冲突,实操考试安排在理论考试之后,间隔15分钟。确有特殊情况需申请线下实操鉴定的考生,考生需提交个人申请,经鉴定站批准后,方可进行线下实操鉴定。 二、考试及防疫要求(一)考试当天,考生需携带72小时的2次内核酸检测报告(2次核酸检测间隔时间不少于24小时,且能够在“天津数字防疫”APP上可查),准考证,身份证,《流行病学调查表》、《每日健康监测记录表》(附件3)参加鉴定考核。考试当天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入场,不可申请延期。(二)进入考场前,考生须出示大数据行程卡,天津健康码,并扫描场所码。凡健康码非“绿码”,行程卡含有其他省市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凡是考前7日天内有境外(含港台地区)旅居史,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离津史,有我市封控区、管控区旅居史及感染者关联轨迹,追溯日期内有市防控指挥部确定的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及感染者关联轨迹,因疫情防控需要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的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及次密接人员一律不得参加鉴定考核,上述人员可于考试日期前,拨打我站联系电话,申请考试延期。(三)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考不可进行延期申请。(四)凡在鉴定过程中发现考生冒名顶替、携带电子设备进入考场、扰乱考场秩序等不遵守考场纪律等违法违纪行为,将按规定严肃查处,追究当事人责任。(五)本批次鉴定如有调整,请及时关注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首页——通知公告——天津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 三、考试地点及联系方式理论考核及初级实操线上考核,在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进行,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云汉道500号。中级实操考核,在天津市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站进行,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津榆公路222号。联系电话:15522286119、15522287119
    2022-11-02
    3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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