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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专题之三: 走近泡沫灭火系统

2020-03-30    标签:清大东方

按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标准》的规定,安装有泡沫灭火系统的单位,应当配置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由于这些单位通常情况下都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可以预见,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作为消防行业的高技能人才,会有广阔的就业前景。

 

 

泡沫灭火系统是随着石油工业的发展而产生的,在甲、乙、丙类液体储罐防火保护过程中应用广泛。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出现了正规的泡沫灭火系统。我国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研究并应用泡沫灭火系统。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相应技术规范的先后颁布,泡沫灭火系统得到广泛使用。应用的主要场所包括:石油化工企业生产区、油库、地下工程、汽车库、仓库、煤矿、大型飞机库、船舶等场所。单罐容量大于1000m³的固定顶罐应设置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罐壁高度小于7m或容量不大于200m³的储罐可采用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其他储罐宜采用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可燃液体储罐火灾事故较多,且一旦初起火未得到有效控制,往往后期灭火效果不佳。设置固定或半固定式灭火系统,可对储罐火灾起到较好的控火和灭火作用。

 

 

 

低倍数泡沫主要通过泡沫的遮断作用,将燃烧液体与空气隔离实现灭火。中倍数泡沫灭火取决于泡沫的发泡倍数和使用方式,当以较低的倍数用于扑救甲、乙、丙类液体流淌火时,灭火机理与低倍数泡沫相同;当以较高的倍数用于全淹没方式灭火时,其灭火机理与高倍数泡沫相同。高倍数泡沫主要通过密集状态的大量高倍数泡沫封闭区域,阻断新空气的流入实现窒息灭火。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被广泛用于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使用甲、乙、丙类液体的场所。甲、乙、丙类可燃液体储罐主要采用泡沫灭火系统保护。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保护小型油罐和其他一些类似场所。高倍数泡沫可用于大空间和人员进入有危险以及用水难以灭火或灭火后水渍损失大的场所,如大型易燃液体仓库、橡胶轮胎库、纸张和卷烟仓库、电缆沟及地下建筑(汽车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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